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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12月15日 星期三

有溫泉 有藝妓

有溫泉 有藝妓
一八九六年,日本大阪商人平田源吾,在北投溪畔開設了第一家溫泉飯店「天狗庵,開啟了北投結合泡湯、飲酒、風月於一體的獨特行業。日本人喝酒喜歡熱鬧,穿梭在宴席間、載歌載舞的藝妓與樂師,在日據時代結束後,逐漸轉變成陪酒女侍應生及那卡西樂團,並成為北投情色文化的主流。

『日治後期各式溫泉旅館、料理屋、俱樂部等聚集於北投公園附近,達六、七十家之多,日人和臺人經營旅館的方式不同,臺灣人所經營的旅館,如新薈芳、清秀閣等顧客以臺灣人為主,特別是中南部大商戶慕名而來;而日人所經營的旅館,如天狗庵、星乃湯、吟松庵等,則以日本人顧客較多。日人旅館內藝人(藝旦)所表演的內容都是純日本風味,如三味線、能樂、昔話等節目;而臺人旅館則以符合臺灣人口味的南管樂曲和臺語歌謠為主,後來演變成「那卡西」走唱,這裡徹夜忙著迎送客人,深夜3、4 點鐘還是車水馬龍,電話鈴聲到處響起。』
天狗庵舊況
天狗庵舊況


北投藝妓
日治時期藝妓及陪酒女侍都是自北投檢番(藝妓管理所)招來,其收費以花計算,稱為「花代(買花費)」。1929年(昭和4年)《北投溫泉の栞》所列費用:藝妓一朵花40錢,陪酒女侍一朵花25錢。每次消費規定一小時為3朵花,故藝妓每小時共1圓20錢。當時臺北藝妓一朵花為37錢5厘,每小時以4朵花計,共1圓50錢,相較之下,北投當時如此受歡迎,除了自然景觀及溫泉外,花代較為便宜,也不無關係。如果連夜大開宴席、通宵達旦,花代則優待如下:
天狗庵前的藝子

朝花(午前6時至12時)8朵:藝妓3圓20錢‧陪酒女侍2圓。


晝花(中午12時至午後6時)14朵:藝妓5圓60錢‧陪酒女侍3圓50錢。


夜花(午後6時至12時)16朵:藝妓6圓40錢‧陪酒女侍4圓。


明花(午夜12時至午前6時):15朵:藝妓6圓‧陪酒女侍3圓75錢。


通花(晝夜24小時)五十朵:藝妓20圓‧陪酒女侍12圓50錢。




陪酒女侍另外還有特別優惠:


夜花與明花合買(午後6時至隔日早上7時)20朵:5圓。


半花與明花合買(午後9時至隔日早上7時)18朵:4圓50錢。


此外,每次都必須再加收一朵花,當作管理所手續費。


可是,由於1954年4月30日政府核准了「女侍應生住宿戶聯誼會」的成立,使得北投成為合法的風化區。這時合法的公娼服務取代了溫泉的魅力,使得海內外觀光客雲集於北投溫泉區,為北投蒙上了強烈的風化色彩。1960年代,據說日本觀光團的標準觀光路線是松山機場─士林─仰德大道─陽明山─北投泉源路─新北投。到了1970年前後,更是驚人,據說,每天數十輛大型遊覽車進入新北投,大型旅館一天的營業額可以高達數百萬;耗資2000多萬興建的大型旅館,可以在兩年內,完全回收成本。可見經濟效益之大。隨著北投湧入大量的觀光客,旅館業者不得不將旅館規模擴大。為了便利大量遊覽車進出新北投,拓寬北投溪旁的馬路,將北投溪的河床縮小了。在經濟主導之下,「天然紀念物」的北投石,被視為一堆岩石,輕易地被丟棄了。經濟發展的結果,北投溫泉地區到處突起高聳的旅館大廈,自然景觀已經有重大的改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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